·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全国共在11个省份试点,浙江省为其中之一。宁波市主要在慈溪、海曙、鄞州三区试点,鄞州区法院、区司法局、市律协鄞州分会及各律师事务所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法院、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于2018年3月7日下午成功举办鄞州区律师调解工作室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区法院、区司法局、市律协鄞州分会共同举办,鄞州区法院王松来院长、黄文波副院长,鄞州区委办虞文平副主任,鄞州区区司法局蒋晓东局长、胡永齐副局长及市律协鄞州分会会长、副会长等一行人,四家律所(红邦所,元甬所,共业所,同舟所)代表参与。我所主任郑一峰作为鄞州一分会副会长、四家律所代表之一参加了授牌仪式。
仪式由鄞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晓东主持,鄞州区法院、区司法局、市律协鄞州分会共同签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合作协议。随后,区法院王松来院长为区法院和四家律师事务所授律师调解工作室牌,并讲话表示,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既能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又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可谓一举两得。蒋晓东局长也表示,鄞州区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设立,将成为推动律师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鄞州区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正式设立,是推动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共业所将发挥自身优势,组建律师调解服务团,把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通过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将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