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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业动态 | 我所副主任龚海峰律师为宁波市资规系统作业务培训

参加律师:龚海峰律师;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司新闻

2020年11月26日下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交流会暨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会。我所副主任龚海峰律师受邀作主题为《行政决定的规范告知》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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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复、败诉的相关情况,龚律师认为,现在有些案件并不是我们的实体处理不合法,很多案件的败复、败诉往往就是因为程序不到位,没有履行规范告知义务就是其中之一。龚律师从行政决定告知的类型出发,介绍了按照行政决定作出的阶段,行政决定的告知可以分为行政决定的预先告知、行政决定的内容告知以及救济权利的告知。讲座过程中,龚律师分别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梳理了相关法律条款中的具体规定,并对复议和诉讼中出现的相关败复、败诉案例进行了分析、解读,进一步阐述了如何做到规范告知,为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起到了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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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讲座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行政决定作出过程中的遇到各种困惑和难点提出问题,龚律师都从专业角度一一回答,龚律师以独到的见解和专业的解答获得了参会人员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