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9日晚,新一期共业大讲堂如约而至,本期讲座由律所创始人马传业律师主讲,讲座主题为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宁波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活动内容精彩纷呈,实用性强。
首先,马律师介绍了新条例对征地房屋补偿责任主体的调整。新条例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四十七条规定,将征收和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同时规定,市、区(县、市)政府指定的征收补偿机构按规定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征补工作,镇(乡)政府、街道办做好本辖区征补工作,市、县(市)资规部门负责辖区征补工作监督管理。其次,马律师讲述了补偿实施中的三个重要程序性调整。一是将先批土地后订协议调整为先订协议后报批土地再履行协议;二是对达不成协议和不履行协议的解决方式作了重大调整;三是镇乡政府与街道办在履行程序中不同权限。随后,马律师针对“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认定、安置人口认定、分户安置条件认定”三大认定难题如何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讲述。最后,马律师介绍了新条例对住房补偿标准的调整,分别以实务案例为例,从以下四方面展开讲解:1、低限安置标准从人均不低于30平方调整至40平方。2、提高了原房超高限安置面积部分的补偿标准。3、货币补偿的结算。4、安置房补偿的结算。
通过本次活动,本所律师对于《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主要调整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共业大讲堂致力于为所内律师打造一个宝贵的学习成长平台,通过实务分享、案例分析等多样的形式,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日后,共业所也将继续加强探索对律师的培训和交流,坚持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合作、创新”的核心执业理念,以诚与共,以德立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